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乞盼公正 呼喚正義 還我人權(quá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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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 M" v4 z$ X+ y8 ^& @0 m/ W 我叫李群策,今年36歲,家住戶縣草堂鎮(zhèn)楊家坡村,因婚姻離異暫住在娘家(同在楊家坡村)??紤]到一直與生身父母住在一起不是長久之計,我于2008年向村雙委會提交了宅基地使用申請,當時的第六屆村委會對我的情況一情盡知。2008年7月15日村委會會議批準了我的申請,并出榜告知全體村民。隨逐級上報土地部門,草堂鎮(zhèn)@@@@于2009年12月批準并上報縣國土局,但直到2011年元月26日,縣國土局才同意了我的申請,給了我批復(fù)。
* }- y& F3 G: D1 p 拿到縣國土局的批復(fù),我開始在村委會和鎮(zhèn)城建辦規(guī)劃的地址修墊宅基地。修墊好不久,意外又發(fā)生了。同村的另一村民倪海斌持縣國土局的批復(fù)要在我剛修墊好的地方蓋房子。倪海斌的申請是2010年提出,經(jīng)第七屆村委會批準并上報的,但縣國土局于2010年11月18日就批準并給了批復(fù),而且倪海斌獲得的是三間莊基(楊家坡村有史以來所有新批莊基都是二間)。
0 q, }5 I7 p" Z5 o# W6 [6 ] 為何我的申請,縣國土局壓了一年多才同意批復(fù)?而經(jīng)村委會會議2008年7月15日批準的同一批其余6戶的房子早都蓋起來了,我的申請才得到批復(fù)。% Z1 U: k. O4 V i/ f, Q
為何同是縣國土局出具的申請審批表,兩位申請人的用地卻在同一地點?是不是太荒唐了。
4 s# ~# y% V3 x! a$ W. [2 C' g% U 由于縣國土局批復(fù)存在的問題,導(dǎo)致兩戶申請人之間出現(xiàn)矛盾,從沖突到激化,直至把事情鬧到法院,我還當了被告,既輸了官司,還給人家賠了錢。我太冤了!當今社會還有沒有“公正”?/ o r' e8 u% x+ E/ `. _! s
更荒唐的是,我的申請表及申請位置示意圖等檔案存在草堂鎮(zhèn)@@@@檔案柜,在我不知曉的情況下,被人為的用修正液進行了涂改,且修改后與我拿到的申請審批表上不一致。
3 e$ C0 @" c" J% ] 我多次找草堂鎮(zhèn)@@@@所長萬海波,均含糊了事,從不正面回答何人修改了我的檔案。對此,我將事情的原委多次向戶縣國土局反映,國土局副局長燕護亞交待由耕保科科長崔某進行調(diào)查處理,我多次找這位崔科長,均沒有答復(fù)。; n6 ~$ ?1 V& K
我是一個離異女性,是社會的弱勢群體,不但沒有得到組織的關(guān)懷,反而被層層欺負,我沒有更好的辦法來維護自己的權(quán)益,請領(lǐng)導(dǎo)為我做主,請黨組織、政府為我做主,幫助解決我在申請莊基地過程中存在的所有問題。同時,也請“走基層、轉(zhuǎn)作風(fēng)、改文風(fēng)”的媒體們來我們楊家坡吧,為安定團結(jié)、構(gòu)建和諧社會,打造平安戶縣,明查秋毫,賜給我們平民百姓一縷陽光!讓公平、公正在楊家坡也得以滋長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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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家坡村村民:李群策' x: `- _3 f) e1 X6 ?
2011年11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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